蓝山新闻网6月9日讯(通讯员 晏斐斤)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以“守护湘江源头,建设神美蓝山”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筑牢湘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2025年4月,顾某利(另案处理)在湖南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香炉石”景点游玩时将拍摄的一棵野生黄杨树照片、视频发布到其抖音平台。同年5月,唐某康将该黄杨树照片发至其微信朋友圈。徐某炎经梁某安介绍,依次通过莫某政、唐某康、顾某利了解到该“黄杨树”信息后决定收购。上述人员在蓝山县汇合后,驱车来到“香炉石”景点停车场,并徒步上山实地查看黄杨树。顾某利、唐某康、莫某政、徐某炎在明知该黄杨树是古树、且无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下,仍商定由顾某利负责雇人采挖、交付,徐某炎出资12万元购买,其他人从中分成。6月16日至17日,顾某利委托人员上山盗挖黄杨树并砍伐、修整下山路线,直至树木运送过程中被人发现而丢弃至路边。
据悉,涉案黄杨古树生长于蓝山县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核心生态区域,经专业机构鉴定,树龄达129年,树种价值5.5万元,生态价值13.75万元,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古树。
集中普法宣传 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6月4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在雷家岭候鸟保护基地设立生态法治宣传展台,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青年干警组成的普法小队全员上阵,通过悬挂主题横幅、摆放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展板、发放定制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

课堂上,唐盛利、王璐分别通过趣味问答、典型案例讲解、环保倡议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同学们积极互动、踊跃发言,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其他送法进基层的小组分别走进毛俊镇、所城镇、大桥瑶族乡等重点村镇,走访辖区工矿、养殖、建材等重点排污企业,通过乡村大喇叭、屋场恳谈会、入户宣讲等方式,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知识的讲解。
此次“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是蓝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下一步,蓝山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牢“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生态法治宣传力度,为守护湘江源头、建设神美蓝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晏斐斤
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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