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蓝山县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22件,其中“蝇贪”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6件;2017年,蓝山县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36件,其中“蝇贪”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0件;2018年,蓝山县查处村干部违纪违纪案件52件,其中“蝇贪”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1件。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重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在全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胜利的情况下,为何村干部违纪情况、蝇贪现象依然越来越多?
首先,压力传导和通报曝光不足以消除部分村干部的贪欲。部分人员依旧在侥幸心理下伸手,屡次不收手、不止步;其次,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尽的监督职责,村里面相关开支在报账时,忘记了自己作为理财小组组员的责任;再次,村帐乡代管没能落到实处,当相关职能部门立项时,会要求各村把项目名称先上报,村里为了争取到项目资金,会匆忙制作上报假合同,项目资金拨到村帐时,再以假发票的形式将钱报假账,使项目资金失于监管;最后,村里“小金库”管理不规范,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虚报冒领的项目资金等收入,形成村里的“小金库”。村里没有专业财会人员管理账目,根据村支两委决定甚至个别村干部决定,某些开支无论正当不正当、有无正规发票均可以在该小金库中报账。
不可否认,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蝇贪”行为上的不断发力,但“蝇贪”现象仍“前腐后继”。这就需要持续用力,加大压力传导,强化通报曝光,让违纪者受到群众的批评指点,感受到违纪成本;需要村、乡、县三级联动,合力构建制度牢笼,让伸手者在每一层都受到掣肘;更需要取缔村里不合规小金库,将村集体资金全部纳入村帐乡代理,让村里的每一笔开支都能经受制度的考验。
(作者:蓝山县纪委监委 唐利平 谭世伟 )
作者:唐利平 谭世伟
编辑:李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