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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进:如何打造国务院部门权责的“制度笼子”

来源:人民网 编辑:李宗凯 2016-01-13 15:19:35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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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5年12月28日国办印发了《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推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今年要研究推行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开展试点”。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提出“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

  在简政放权基础上建立权责清单制度,“以点带面”,将“行政审批权”扩展到“部门权力和责任”,并“自下而上”,在推行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后,适时推行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将国务院试点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调整意见以及追责情形等内容以清单方式列明并依法公开,其实质是打造国务院部门行政权力的“制度笼子”,为企业、公民和其他组织办事提供指南,也为国务院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基本依据。《试点方案》的印发和实施,将有利于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

  国务院经过多轮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能体系。特别是近年来,国务院职能转变取得新的重要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健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能进一步完善,但在减权放权的同时,要以刚性制度制权限权。推行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明确试点部门权力和职责的依据、行使主体、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有利于厘清国务院部门与市场、社会的边界,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推动国务院部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行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有利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从体制机制上预防类似刘铁男、魏鹏远、孙晓莉等利用权力设租寻租的违法犯罪,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通过开展试点探索经验,有助于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试点方案》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并明确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试点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推行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基本遵循,并遵循清权、减权、制权等程序。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给付、检查、确认、奖励、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并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经清理规范、审核权责清单后保留的行政权责事项,试点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推行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试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并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根据中央要求,推行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要把约束和规范权力作为试点工作的出发点,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要立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很快显现效果的重点领域或权责事项摆在优先位置。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来源:人民网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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