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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卫生院财务预算管理 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和谐发展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有材 编辑:李宗凯 2015-06-18 1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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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就基层卫生院如何学习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及目前卫生院财务方面存在的管理难点、财务预算管理对基层卫生院发展有何影响与意义?笔者就此结合实际,做出如下探讨。

  一、 规范卫生院财务预算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政府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发挥着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优化社会分配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要职能。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该法的精髓与核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提出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规范预算行为,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所以,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是我国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当前财务管理与改革中的重中之重。

  (二)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是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改政策的重要原则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卫生院作为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服务基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

  (三)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是维护医药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

  规范医院财务管理,为严厉打击及有效预防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构建“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医药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与防范集体财产损失,树立医院法人组织遵纪守法、落实廉洁责任观念,也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二、 目前卫生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难点分析。

  通过多年的医改,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体系总体已经趋于成熟与规范,尤其在固定资产管理、商品采购、专项经费管理、财务集中统一核算、财务公开、账户与票据管理、收付方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为卫生院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就笔者调查,还有如下几个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财务预算管理意识淡薄。卫生院是个特殊的服务行业,担负着辖区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两大功能。但卫生院在财政预算管理的专业常识上还十分欠缺,在认知观念上还存在“不懂、半懂、装懂、似懂非懂”的局面。作为卫生院的领导与管理者,大多是医学专业“科班出身”,在财经等方面的知识显得尤为生疏,甚至是空白。同时,在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热情与应用知识较为缺乏。

  二是新一轮的“大锅饭”“平均主义”现象产生。近年来,国家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院转型成为“以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广大的基层医务人员实施的是工资“财政打卡”,在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健全的状态下,以及在传统劳动报酬资源分配模式下,新一轮的“大锅饭”及“平均主义”现象悄然形成。

  三是缺乏专业财经人员。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虽然已经实行了“院财局管”的集中核算管理模式,但是卫生院的财务、经济活动管理者及参与者,大多是非专业人员兼职,在从事账务管理、报账程序、资金核算、报表整理、商品采购、资金支付等等方面,还处于“隔行如隔山”“模棱两可”的境地,给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及经济活动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给财务安全管理带来诸多“隐患”。

  四是卫生资源及政府财政资源分配欠合理。在目前卫生院财务管理体制中,着重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对公立医疗机构将采取“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经费标准,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药品、器械、设备由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标准投入”等等系列管理措施。如此,卫生院的人权、财权、物权,几乎集中在某些部门手中,那么就会导致卫生资源上分配上出现不合理、不科学的局面。以及在“核定任务、以收定支”这种制度设计下,在卫生资源及政府财源分配调节时,尤其在医疗设备、经费配备等方面出现了地域性与区位性的差异,与“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有些格格不入。

  五是财政审批程序繁缛,政府有关配套资金不足。日前,卫生院在有关诸如自行采购、设备购置审批、基建项目配套建设等方面的审批程序上较为繁缛,有时出现“耗时、耗力”而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现象,不仅打击卫生院的工作积极性,还有时延误了相关工作的进程。同时,基于每个卫生院的财务状况条件的限制及卫生院“低收入”“零利润”的效益机制下,在医疗设备配置及基建项目建设配套上,卫生院的资金缺口十分严重,导致部分在建工程形同“烂尾楼”、医疗服务设备缺乏、医疗服务功能极度萎缩等现象,给医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其他诸如资金拨付时间缓慢、财务科目设置不明朗、预算编制过低、补助偏低、制度不健全、监督缺位等等问题,均需及时解决。

  三、相关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预算法的学习与宣传,强化预算法制意识。

  要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及广泛宣传,强化卫生院法人组织的财务认知度,提高预算管理意识。并对财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卫生院重要日程及考核评价体系,卫生院法人代表及财务管理者带头学法及用法,形成人人“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理财”。推行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分账核算”;加强预算管理体制不变的原则,各卫生院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将业务工作计划和预算需求相结合,合理编制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既做到符合财政要求,又满足卫生院的工作需要。全面提高业务工作和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注重依法理财,牢固树立“勤俭办院”观念。

  卫生院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反对浪费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观念,加强预算约束,切实增强“无预算不开支”的观念;坚持“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原则,力争“花小钱,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牢固树立“勤俭办院、节约办院”的观念。

  (四)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健全财务机构。

  上级人事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为卫生院选配和培养财务专业人员,并配齐、配足、配好专职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教育培训。进一步健全核算中心等财务机构。

  (五)加强财政统一,强化预算监督。

  新预算法的最高理念就是“财政统一及预算监督”,坚持集中财务管理、集中一本账、集中一个口,加强有效的预算监督,做到横向和纵向都要财政统一;坚持做到“十一统”即“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设置账户、统一报账制度、统一收付方式、统一采购资金支付、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会计电算化、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切实做到预算透明,要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管好用好资金,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六)加强政府主导,科学追加财政预算,合理调配财政资源。

  卫生院是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事关政府威信、社会稳定、人民幸福,诸多方面的经费投入需要国家财政支持,加之卫生院行业是个特殊性、专业性、技术性、风险性要求极高的行业,在人员经费、设备配备、基建建设等很多方面,务必根据实际需求,适当科学的追加财政预算,合理配备政府财政资源,甚至需在某些特殊领域予以财政扶持倾斜。务必打破“地域性、区位性”差异,真正体现“公平正义”与卫生资源“均等化”建设需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专技人员培训项目、新农合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科学管理,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化。

  “预算是个好东西”。新预算法的颁布与实施,对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改善和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具有现实与深远的意义。同时,对全面规范卫生院财务预算管理,有效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转,切实推进基层医改及促进卫生院事业发展将充分发挥指导性与建设性的积极作用。

  (文/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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