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内地公务员加薪的话题不断,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很强烈,加上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国办发【2015】3号)文件已下发,公务员加薪已经成为既成事实,这在社会上又引起了舆论的反弹。综观此类话题,我个人认为,这也是形势亦然,人心所向,为此,笔者提出以下5点建议仅供考参:
一是“高薪养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提出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求,借鉴一些廉政指数较高的国家和地区“高薪养廉”的成功经验,降低一些公务员对于非法收入的需求,减少他们攫取灰色收入的冲动,从物质上确保公务员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筑牢思想道德“防腐墙”,防止出现因穷而志短,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思想道德意识和行为的发生。
二是“筑巢引凤”。“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基层工作大多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压力较大,为吸引更多更高更尖的人才献身基层、扎根基层、安心基层,薪酬不仅要向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倾斜,向特种行业、高危职业、脏乱差和繁种工种倾斜;各级党委和政府还要体现人文关怀,大力改善基层公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营造安居宜居乐居环境。
三是“职级并轨”。公务员加薪引来吐槽与攻击声,大多是认为公务员机构雍肿,办事效率低下,人浮于事,只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务员依法退出机制,从严治吏和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才能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和形象。当前通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从价值观的取向上鼓励和褒奖工作年限长、能力强、老实做人、埋头干事的人,拓宽晋职晋级渠道。这意味着未来公务员即使走不通“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待遇,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淡化“官本位”思想,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是“阳光运作”。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规范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奖金、待遇,确保合法收入,减少灰色收入,杜绝隐性或黑色收入,将公务员工资及收入置于阳光下,自觉接受大众和社会监督,进而营造廉洁与清明的政治生态。同时,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资源、财政状况的不同,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统一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减少和缩短地区间、行业间、单位与单位间的差异,防止“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从总体上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五是“双擎发力”。一方面要把握国际国内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预调微调,更好实行定向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培育打造新引擎;另一方面要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部门联动,有所作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借涨工资为由,哄抬物价,谋取暴利,走出加薪——涨价——人民币贬值的怪圈,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改造升级传统引擎。
(作者: 蓝山县委宣传部 雷纯高)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雷纯高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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