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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 提升执行力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龙锋 编辑:李宗凯 2015-01-04 11:52:52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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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之要,贵在履职,重在执行。如何实现好组织意图、落实好上级决策、完成好工作任务,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智慧和能力。适应新常态,必然要求我们把提升执行力作为牢固树立执政治县五大理念,加快推进“五大会战”和“十件实事”建设,着力强化五大保障的根本抓手,把执行力打造成县域发展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书写好 “中国梦”的蓝山篇章。

  一、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用落实制度来解决“假执行”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当前,面对清风劲吹的官场生态,出现了懒官怠政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抱着“官不聊生”思维“为官不为”,对落实上级政策应付了事。根治“假执行”这种“隐形腐败”,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治本之策,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用重典,树起制度的刚性。

  1、落实考核制度,激发执行活力。考核是落实工作、形成竞争、激励执行的主要手段。必须强化考核意识,明确考核地位,突出考核作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要在蓝山发展的主战场上检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执行力,按照“好干部”的标准,以“三严三实”为标杆,建立起科学的执行力绩效管理体系。将管党治党、优化发展环境、县城扩容提质、项目建设、综治维稳定、改善民生等政策执行目标责任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做到层层分解,步步到位,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工作格局。要实行奖优罚劣,把执行力强弱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用执行力强的好干部,重用执行有功者,多用执行有力者,不用执行不力者,树立“不让老实干事的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用人导向。真正把想执行、能执行、会执行的干部提拔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去,形成“工作有奔头,干事有盼头,干好有甜头”的干事创业氛围。

  2、落实督查制度,强化执行合力。督促检查是保证决策执行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决策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执行效率。要建立对领导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执行力的督导机制,使执行力建设成为“一把手工程”。要象县委狠抓作风专项治理那样严督实查全县执行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勇挑重担,带头狠抓执行,切实把工作抓到位、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拓宽监督渠道,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进一步健全行风评议工作体系,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做到督查和自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人大、政协视察和现场观摩相结合,对各级领导干部抓落实抓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严格兑现奖惩,抓住落实不了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开会部署的工作、发文安排的任务,一定要跟踪执行情况,做到有督查、有通报、有奖惩。切实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走样问题,通过强化执行合力重点破解“征地难、拆迁难、施工难、融资难”等四大难题。

  3、落实问责制度,保障执行效力。执行力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真正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立功受奖、提拔使用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一把手”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实行专人挂钩负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全程跟踪督促落实,采取横向和纵向排队,使干部的进退留转、升降奖惩让执行力说话,由实绩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肆意规避等行为,要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失职必查、渎职必究。要大胆运用撤、免、停、调、罚等手段,采取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多种措施,严肃处理少数党员干部不执行、假执行、软执行的行为,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打通政令不畅的“中梗阻”,打通执行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二、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用法治思维来纠正“乱执行”行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适应 “法治中国”的新常态,必然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防止政策执行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纠正“为官非为”的错位执行行为。

  1、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保障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一直是政策执行中的顽疾,它的蔓延使政策措施沦为“纸上谈兵”。树立法治思维就要规范和约束公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把能不能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执行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绝不容许“合意则守之,不合意则避之;有利就执行,无利就不执行;容易就执行,有难度就不执行;要求严时就执行,稍一放松就不执行”的行为。切实依法严肃查处执行政策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坚决打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趋利性执行潜规则,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和利用权力设租、寻租。

  2、坚守法治底线,依法推进执行。依法治国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现实中,领导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往往并不取决于政策的重要性或法律的权威,而取决于顶头上司的态度,存在“法规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暗示”的不良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坚守底线思维,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总开关”,扣好“扣子”,严格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正确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在执行政策中克服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做到不批条子、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等法律法规权威。

  3、运用法治手段,依法矫正执行。政令不畅莫过于对国家政策的不执行或乱执行。当前,少数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越权审批、虚假申报、部门踢皮球的行为,出现“有利可图的争破头,没有好处的踢皮球”的选择性执行,让上级的政策变形走样,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实现,引发大量社会矛盾。要着力建设法治政府,通过厉行法治,矫正执行乱象。继续保持打虎苍蝇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渎职、失职行为,依法惩处个别执法单位的 “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破坏发展环境的乱执行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解决好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

  三、适应全面改革新常态,用科学方法来营造“善执行”氛围。

  当前,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面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最考验领导干部的执行勇气与智慧。提升执行力事关观念、素质、体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是必由之路。

  1、学习提能。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任务,其中学习被摆在第一位。执行能力不强往往让很多好政策、好制度得不到很好实施,很多好事没有办好。提高执行力,必须全面加强学习,用良好的执行力文化丰富领导思维,增强工作本领。通过学习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忠诚理念、担当精神;通过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见微知著、多谋善断的洞察力,不拘一格、大胆开拓的创造力,统筹各方、总揽全局的协调力,攻坚克难、善打硬仗的战斗力,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管理力。通过学习逐步强化执行思维和行动惯性,培育良好的执行习惯。

  2、创新强能。创新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核心能力,创造性地落实上级精神,是执行力的最高境界。要做到把上级的决策部署“本土化”和“部门化”。首先要善于“抓重点”。干工作、抓落实,要抓住重点,才能抓住本质、抓住关键,才能纲举目张,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以“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理念和境界狠抓落实,通过重点工作的落实带动其他工作的落实,求得实效。其次要善于“抓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上级精神和本地本部门实情相结合,立足实际、扬长避短,做到“不离上级的谱,不掉基层的线,唱好自己的戏”。再次要善于“抓亮点”。工作有亮点、有特色,不仅是整体工作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单位和执行力强弱的重要标志。要以“人人抓执行、事事有落实”的良好氛围抓出亮点、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实现工作的新突破。

  3、改革聚能。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与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问题,目前仍然突出,导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事权划分相互交叉重叠,政出多门,成为执行不力的根源性问题。“要么没人管,要么都来管”,导致出现执行盲区。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界定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能,整合执法力量,聚强执行力。通过改革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资源和时间浪费,消除执行中的多余步骤,提高执行效能。(作者:龙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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