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过层层选拔,过五关斩六将,我有幸加入了湖南地税这个大家庭,时间飞逝,在地税战线工作将近两年了。经过工作的磨砺和锻炼,让我从一个不谙“税事”的新兵蛋子逐渐成长,成为了一个对税收工作有了自己看法的税务工作者。当前,湖南省地税局张云英局长提出了建设责任地税、幸福税、阳光地税的“三个地税”美好愿景,开启了湖南地税的美好新篇章。就此,结合我在地税系统以来的一些浅薄经历,我也想说说我心中“三个地税”美好愿景下的税务工作者。
作为税务工作者,要具备足够的责任心。什么是责任?有人说,责任是儿女孝敬父母,有人说责任是老师教书育人,有人说责任是医生救死扶伤……在我眼里,责任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对工作的敬业,对生活的真诚。对地税事业而言,就是担负起为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使命感,“执法为国,聚财为民”便是地税工作者神圣的使命。建设“责任地税”,意味着地税人要付出更多的辛勤劳动和扛起更多的担当。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时,多一点的耐心、多一分微笑、多一句解答,让纳税人少跑腿,这是地税人的责任。企业经营生产遇到困难,在税收政策允许的基础上为企业排忧解难,这是地税人的责任。学好业务,不断的追求进步,提高业务技能,为纳税人服好务,这是地税人的责任。为了开展好税法宣传,下乡镇、入企业、走社区,大街小巷都留下了地税人的身影。为了追缴税款,清查偷逃税行为,废寝忘食挑灯夜战。为了撰写一份紧急材料,熬夜加班奋笔疾书。为了解决纳税人税控机的故障,不厌其烦的向其他同事请教,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这一桩桩平凡的“小事件”,无不彰显着地税人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的“大责任”。
作为税务工作者,要具备良好的“阳光心态”。阳光心态,是一种懂得感恩、知足、乐观向上的心理状态。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碰,这就需要有我们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排遣,懂得感恩和知足,才会充满幸福感。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基层税务工作者,更需要有扎根基层服务服务基层的阳光心态。阳光心态在工作中犹为重要,是与纳税人和谐相处的调和剂。面对纳税人的不理解和刁难,我们常常会感到委屈和不值,甚至有的税务干部会直接与纳税人产生冲突,只有拥有良好的的阳光心态才能对纳税人有更多包容和理解,才能更好体现地税人的精神风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地税干部心态阳光了,才能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地税事业健康发展,才能建设好“阳光地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纳税人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实行阳光执法,防范税收执风险;大力改进纳税服务,推行免填单服务、预约服务、延迟服务,让“阳光服务”深入人心。
作为税务工作者,要致力于追求幸福生活。幸福是一切快乐的源泉,每个人幸福的观念不同,有的人追求名利地位,有的人注重金钱权势,有的人甘于平凡。只有对幸福的认知提升了,幸福指数才会提高,才会懂得满足和感恩。清晨起床,有家人辛勤准备早餐便是幸福。努力干事创业,在辛勤付出中实现自我价值便是幸福。父母健在、儿女绕膝、家庭和睦,这平淡的生活就是幸福。“幸福观”正确了,幸福才会无所不在。税务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更要行使好手中的权利,守住幸福的底线。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要自觉屏蔽不良风气的影响,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坚定理想信念,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名利观和金钱观。建设“幸福地税”,不只是要追求税务干部自身的幸福生活,更要认识到人民的幸福生活与税收工作紧密相连。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通高速、修铁路,让人民的出现更方便;架桥梁、建公园,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城市高楼林立,企业马达轰鸣,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老百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病有所治;这些美好的生活愿景,都离不开税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付出。滴水成河,粒米成箩。国家繁荣昌盛、社会稳定祥和、人民生活幸福,都离不开每一个税务工作者履行好职责、运用好权利、开展好工作。
用心践行责任、阳光、幸福,是税务工作者崇尚的最高境界,更是工作追寻的方向。建设好“三个地税”,投身湖南地税事业,将自己的点滴努力汇入税海汪洋,惟愿人民生活更幸福美好。(胡琴琴)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胡琴琴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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