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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人践行群众路线要有“四敢”精神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布岩 编辑:李宗凯 2014-07-13 0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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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当代物价人,我们应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新时期物价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面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要积极弘扬倡导“四敢”精神,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物价工作业绩。

  一、敢于担当。习近平主席在索契冬奥会接受专访时谈到,“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两句话既是习主席执政理念的“两大基石”,也是全党上下学习理解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要线索和路径。作为当代物价人,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领会,更要在实际工作中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想担当、愿担当、敢担当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能担当、会担当。工作敬业负责也是一种担当,敬业体现了一种事业追求,一种勤恳态度,更体现了一种可贵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论担负什么样的工作职责,承担什么样的工作任务,都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追求更高的标准。敬业精神是物价人履职尽责的崇高境界,敢于担当是物价人应有的政治品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职、担其责。无论组织上把我们放在哪一个岗位,负责哪一个方面的工作,我们都要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群众负责,始终要有责任重如山的境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担负起这份责任,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权力和职责,我们就必须尽心尽力,任劳任怨,主动担责,积极作为。

  二、敢于攻坚。在当前严峻复杂的价格形势下,物价部门担负着繁重的市场价格监管、调控、服务和稳价等工作任务,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困难不少,这就要求我们当代物价人具有敢于碰硬、攻坚克难的决心和信心,遇到各类价格矛盾问题要做到沉着冷静、积极应对,不能临阵退缩,也不能缩手缩脚。要紧紧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扎实开展物价工作、有效疏导价格矛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要加强重大节假日、公共活动、突发事件期间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及时发布消费价格警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和有效性,在开展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同时,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市场价格监管,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掌握市场价格监管的主动权,坚决查办一批有声势、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并通过媒体公布于众。

  三、敢于创新。按照“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的总要求,物价部门要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大胆创新。针对当前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新情况,应着重从两个方面去加强监管。一方面,以党委政府关注、人民关心为标准,抓好对政府定价项目的监管,主要包括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政府制定的教育、医药、交通等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物业、停车、驾培考试和已经放开的房产、中介、主要农产品等民生价格;另一方面,以社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集中为标准,抓好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变相涨价、牟取暴利以及相关行业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扩大范围、强制收费等行为。要注重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帮助经营者建立物价员管理、定调价格成本预审、内部价格检查、价格纠错补偿等制度,健全价格诚信档案和台账,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诚信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积极宣传价格诚信正面典型,强化经营者自律,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要坚持宣传、教育、服务前置的原则,把行政指导作为价格监管执法的前提,全力推行规范经营劝导、查处违法疏导和诚信兴业引导等指导办法,及时提醒、告诫、劝阻;坚持“首违不罚、首罚从轻”的处理原则,着力探索公正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刚性执法与理性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真正体现法理并重、过罚相当。

  四、敢于争先。遇事不甘落后,处事不甘平庸,是每个物价人应有的品格,也是做好物价工作的“助力器”,我们一定要力戒萎靡不振之风,勇立争先抢先之志,全力拼搏,激情奋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更改为起“决定性作用”,虽然只是改了两个字,但却是全会最大的亮点和重大理论创新;具体到价格领域,就是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要适应这一变化、应对这一挑战,就必须牢固树立市场主导的观念,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不动摇,该放开的价格坚决放开,该放弃的权力坚决放弃,让市场的“无形之手”在价格形成和市场竞争中发挥更大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科学化的调控治理不松懈,通过稳妥适度的价格调控和及时有效的行为引导,减少市场调节的滞后性、自主定价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的异常性,在尊重市场价格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价格调节作用。作为当代物价人,我们承担着保障民权、维护民利、改善民生的重责大任,必须坚持民生至上理念,强化造福于民追求,高举价格惠民旗帜,始终把保障民权、维护民利、改善民生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同时我们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有了成绩不能骄傲自满,要把创一流的目标追求渗透到整个物价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做任何工作、办任何事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上档次、出精品,干就干到最好、做就做到极致。(蓝山县物价局 布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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