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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责于服务 尽心于民生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布岩 编辑:李宗凯 2013-09-25 1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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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工作既是经济工作,又是服务工作,既关系群众利益,也关系社会稳定;为此,蓝山县物价局坚持树立“小物价,大服务”的工作理念,自觉把价格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中,切实把职能定位从“定规则、当裁判”转变到“搞服务”上来,对打造“公信蓝山、平安蓝山、和谐蓝山、幸福蓝山”做出了价格职能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助力“公信蓝山”。一是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并上报粮、油、肉、菜、禽、蛋等100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钢材、水泥、化肥、农药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强对价格总水平和重要价格问题的专项分析工作,实行月、季、年度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提高监测预测工作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将监测分析材料报送市、县有关部门,并在县电视台“价格之窗”栏目中适时发布市场价格行情。二是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巩固公示成果,确保公示制度发挥作用,把农民建房、农村用电、公安、民政和计划生育等价格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栏设在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及集资市场显著位置,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申诉权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价格引导,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价格政策、传递价格信息,答疑解惑、稳定人心;建立与新闻媒体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全方位对价格部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政策措施和价格热点进行正面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氛围、引导社会公众的价格预期,消除公众不必要的疑虑。四是加强对人民群众来访来信举报查处工作,急群众之所急。稳妥处理群众诉求,积极做好“12358”价格举报、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和“网上民声”等涉及价费问题的受理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近两年来,我局共办理“12358”投诉举报咨询74件,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交办8件,“网上民声”反映问题6件,所有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构筑“平安蓝山”。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所开展的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是司法、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有着客观性、公益性、政策性等特点,鉴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行政处罚的轻重,以及民事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为迅速适应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我局要求所有价格鉴证人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一定要谨小慎微,鼓励和支持鉴证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激励鉴证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服务渠道。近两年来,我局价格认证中心共办理价格认证、鉴证案件1194宗,鉴定金额4445.2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136宗,鉴定金额2085.73万元,民事案件29宗,鉴定金额2084.79万元,车损案件21宗,鉴定金额64.71万元,行政案件8宗,鉴定金额210万元。截止目前,我局所办案件未发生一例复核裁决或行政诉讼行为,为我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提供强有力的办案依据,确保蓝山社会大局稳定。

  三、共建“和谐蓝山”。一是在民生价费监管方面,我局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切实解决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建房、客运、自来水、电力等群众反映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哪里有举报,哪里就有检查组。二是还把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摆在了重要位置,设身处地为他们解决价格和收费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尽职责所能给予落实优惠政策,让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健全和完善了价格应急机制,确保民生价格监管能应对任何可能出现的情况。四是运用价格杠杆为群众增收搞好服务,在农民进城务工,农资价格监管,农产品流通领域畅通等方面给予关心照顾,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尽量增加他们的收入。五是解决群众关注的学生补课费、农村公路客运票价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等问题上,逐项开展了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并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到群众手中。

  四、情系“幸福蓝山”。坚持多措并举,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坚决把国家和省对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到位。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二是发挥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和农产品价格信息的导向作用,通过对烤烟生产成本、效益比较,积极为烟农测成本,算收益,引导烟农科学增收。保护和调动烟农的种烟积极性。三是加强对农村电价的管理,在进一步改造农村电网的基础上,抓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和农村中小学用电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政策的落实。四是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客运价格行为。提醒和告诫客运企业和营运车主严格执行客运票价政策,坚决杜绝途中乱涨价,甩客宰客的现象发生,缓解农民“出行难”问题。五是全面落实价费优惠政策。把对低保户困难群众每月实行减免4吨水、8度电和5.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优惠政策在县电视台及各社区价费公示栏予以公示,把政策交给群众,同时会同县政府督察室、县民政局对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及时落实到位。自2011年7月开始,我局会同县民政等部门经请示县政府批准,正式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2.1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8万元,确保我县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作者:物价局 布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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