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7月13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同样的错误不能犯两次,然而一男子7年内竟四次因酒驾违法被查处。
日前,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湘粤路农商银行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撞到一位行人。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身上散发着酒气,经对摩托车驾驶员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0mg/100ml。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谢某祥竟是个酒驾“惯犯”,以前已有三次酒驾记录。他曾于2015年12月、2017年2月、2019年9月因酒驾被查处,而驾驶证也早在2017年第二次酒驾时被吊销。
这位“教不改、罚不怕、拘不怕”的谢某,这次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从重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饮酒会导致人体视力下降,触觉、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容易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曾庆屏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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