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5月30日讯(通讯员 唐海涛)5月27日,蓝山县依法强制拆除一处违章建筑。
经查,塔峰镇新民村3组村民李某选,在未取得土地、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搭建厂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塔峰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执法人员曾多次巡查制止,但当事人拒不配合,仍然进行偷建抢建。经批准,蓝山县依法依程序对该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四周警戒进行清场,经过多次确认屋内没人后,采用人工拆除的方式,对目标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788.92㎡。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唐海涛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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