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新闻网5月18日讯(通讯员 余格玲)连日来,蓝山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五老”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了一起邻里土地纠纷,确保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群众的认可。
近日,塔峰镇富阳村两位村民因土地纠纷,就双方巷子卫生问题产生矛盾,于是便向司法局“五老”调解室申请调解。政法“五老”何强盛、杨勤丽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塔峰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协助下,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为当事人双方理清思路,寻找矛盾冲突点,明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双方妥善化解矛盾,并提出了两个有效的解决方案,让矛盾圆满化解。
目前,蓝山县“五老”调解室现有流动成员41名,分别参与县级6个调解分中心及14个乡镇的矛盾纠纷调解处工作,自去年11月以来受理矛盾纠纷41件,成功调解33件,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五老”化解矛盾纠纷的知晓率和认同度,担负起了“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职责,有效助力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的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余格玲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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