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2月23日讯(通讯员 孙若霜)连日来,蓝山县市监局联合县科工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蓝山县城乡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逐一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了爱玛、金箭、台铃等12家企业的32个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累计发现蓄电池改装3起,发现销售非法非标车一起,已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
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对相关销售门店采取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继续对城乡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普查行动,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中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个体户合法经营,促进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全面规范,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 孙若霜
编辑: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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