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12月20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日常执勤时,查获了一辆重型超高货车,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4时许,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城区蓝山大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车牌号为晋MG**30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由北往南行驶,民警远远看见该车行驶缓慢,车上装载的货物高出车厢半米,让人心悬,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拦停该辆货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辆车厢后面的货物用尼龙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存在严重超高交通违法行为。
经驾驶人刘某交代,车上装载的全是陶粒,觉得陶粒比较轻,不会超重,而且当天下雨,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心存侥幸上路,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人刘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告知其货物虽然不重,但严重超高,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阻力,导致重心不稳,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随后对其进行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曾庆屏
编辑: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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