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9月24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为确保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加大辖区道路巡逻执勤力度,9月23日,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18时07分许,三中队民警在辖区某路段开展查缉布控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越野客车驶入执勤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依法对其进行拦截,并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发现,驾驶人谋某琪所驾车辆已注册入户,是分期付款抵押车,驾驶员觉得挂上号牌没面子,于是就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同时,执勤民警在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谋某琪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机动车进行暂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 曾庆屏
编辑: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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