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8月24日讯(通讯员 何英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8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县摩托车电动车行业业主约谈会,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何平文一行到会指导,县局主要负责人及检测中心、质量技术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全县50家摩托车电动车业主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了电动车经营者在消费安全中的责任。宣读了《行政告知书》,要求经营者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电动车;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等违法行为;严禁超经营范围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行为;严禁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等违规机动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会议要求,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证照,亮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要自觉遵守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则,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要快速消化库存,确保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要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购销货台账制度,确保车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会上,该局还与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要求各摩托车电动车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开展自查清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整改,做到守法诚信经营,不超范围销售,不采取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不销售非法、非标二轮、三轮、四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共同维护良好的摩托车电动车经营消费环境。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何英学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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