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蓝山检察院荣获省检察院“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沈红柳 编辑:李宗凯 2017-02-24 10:25:19
—分享—

  红网蓝山县分站2月24日讯(通讯员 沈红柳)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人个的通报》(湘检发政字[2017]8号),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获得“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该院纪检组长黄军兴同时获得“201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成为永州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得纪检监察工作双奖的单位。

  近年来,该院党组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确保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为目标,以思想教育为手段,以源头防范为关键,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连续4年名列全市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名,连续4年获得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服务大局,勇于开拓创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实现了4年无投诉、无错案、无违纪“三无”目标,连续4年获得全市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第一名。

来源:红网蓝山县分站

作者:沈红柳

编辑:李宗凯

本文链接:http://www.lsxw.org.cn/content/2017/02/24/991260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蓝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