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5月20日讯(通讯员 何辉 程月姣) 日前,县国税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及《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除外贸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审批仍在市局外,我县生产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均可在县国税局进行审批。对单证资料齐全且没有其他疑点的,出口企业申报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送国库办理退税,其中一类出口企业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进一步缩短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流程,使出口退(免)税办理工作全面提速。截止5月19日,该局已为我县三户出口型生产企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6张,成功退税5352163.52元,大大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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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辉 程月姣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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