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12月3日讯(通讯员 刘志华) 12月2日是全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上午9点,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联合永蓝高速交警在县城塔峰路开展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利用交通安全展板,设摊为民解答公安交管业务咨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122”交通安全日的浓厚氛围。
据统计,活动当天悬挂宣传标语8幅,设立宣传板3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为民解答热点问题30余个,宣传教育200余人次。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刘志华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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