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佳华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原为蓝山中核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用地,2010年5月17日,蓝山中核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蓝山县东方大道南侧A-2地块,土地面积为47.5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款为304万元,因该建设项目未列入蓝山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的总体建设规划,未能按期开工。2012年5月18日,我县与蓝山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有偿收回协议,将该宗土地收回入库。并于2012年8月20日重新挂牌出让给蓝山县佳华实业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496万元,主要生产加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本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拟建9条生产线,年生产规模7万平方米,实现年缴税金500万元以上。目前已建三栋厂房,一栋办公楼。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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