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6月3日讯(通讯员 布岩) 为促进重大价格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规避风险、营造和谐稳定的价费环境,县物价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和完善了重大价格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处理稳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研判重大价格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视审议研判情况做出最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二是明确评估项目。重点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价格决策为主,如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保障性住房价格、公交车票价和出租车运价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三是规范评估程序。凡是属于风险评估范围的,坚持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初拟重大价格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由领导小组作出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年初将重大价格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内容,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来进行评估并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酿成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布岩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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