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4号)
蓝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蓝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告如下:
蓝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武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蓝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蓝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