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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蓝山县委关于《蓝山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6-04-05 09:13:21
新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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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发〔2015〕4号

  中共蓝山县委

  印发《蓝山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蓝山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蓝山县委

  2015年2月4日

  蓝山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

  为科学有效地对县委管理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进行纪实管理,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按照“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引导领导干部积极投身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主战场,推动蓝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参照《中共永州市委关于印发市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发〔2013〕14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一、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勤政务实,调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增强结果的客观性、实效性。

  (三)坚持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运用,力戒形式主义。

  (四)坚持统筹完善,充分尊重和发挥其他相关考核的作用,吸纳其成果,做到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二、管理的对象

  1.乡镇、场党政正职。

  2.县直科级单位党政正职。

  3.乡镇场其他班子成员。

  4.县直科级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对上述人员的实绩管理分步进行。首批纳入实绩管理的是第1、第2部分人员。第3、第4部分人员下一步再实行实绩管理,具体管理细则再行制定。

  三、管理的形式和内容

  工作实绩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在每年的12月进行。主要采取建立《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卡》(以下简称《实绩卡》见附件)台账的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记录。其中记录的主要内容分类如下:

  (一)乡镇场党政正职。

  乡镇场党政正职,主要是对政令畅通、履行职责、重点工作和突出事迹情况、奖励惩罚等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纪实。此外还要对个人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1.政令畅通情况。

  重点记录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3)县委、县政府日常工作调度的落实情况。

  2.履行职责情况。

  乡镇场党委书记重点记录:

  (1)带班情况。

  (2)党的建设情况。

  (3)社会管理情况。

  (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

  (5)民生改善情况。

  (6)作风建设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

  乡镇场长重点记录:

  (1)带班情况。

  (2)财经管理情况。

  (3)社会管理情况。

  (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

  (5)民生改善情况。

  (6)作风建设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

  3.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情况。

  (1)本辖区创新性、特色性工作开展情况。

  (2)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3)招商引资情况。

  (4)农业农村工作情况。

  (5)预防和处置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情况。

  4.奖励惩罚情况。

  主要是对本乡镇、场全局性工作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奖励表彰情况,通报批评和其他惩罚处分情况进行纪实。

  (二)县直科级单位党政正职。

  县直科级单位党政正职,主要是对政令畅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和突出事迹情况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纪实。此外还要对个人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1.政令畅通情况。

  (1)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3)县委、县政府日常工作调度的落实情况。

  2.履行职责情况。

  (1)带班情况。

  (2)党的建设情况。

  (3)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

  (4)社会治理情况。

  (5)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6)财经管理情况。

  (7)为民服务情况。

  3.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情况。

  (1)本单位创新性、特色性工作。

  (2)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3)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情况。

  (4)预防和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情况。

  4.奖惩情况。

  主要是对本单位全局性工作、主要业务工作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奖励表彰情况,通报批评和其他惩罚处分情况进行纪实。

  四、管理的方法

  (一)个人填报。领导干部本人根据工作职责,承担工作任务及取得的实际成绩,对照《实绩卡》进行自查梳理,每半年一次实事求是填报《实绩卡》。各项工作凡有数据、排名的,必须要准确、如实填写,注明其依据、来源,并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经确认的有效复印件备查。

  (二)单位审核。单位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其工作实绩进行集体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未设党委、党组的,可以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三)组织核查。县委组织部负责每半年对领导干部履职和《实绩卡》的填写情况进行核查,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各乡镇、场和县直科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实绩进行半年及年终核查,根据综合了解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评价,提出评价等次建议,并将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填入《实绩卡》。

  (四)实绩公示。通过审核小组审核的《实绩卡》统一在蓝山政府网、蓝山新闻网等有关媒体和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实绩评价。审核小组根据各考核对象填报的《实绩卡》,综合各方面的考核情况和意见,提出实绩评价意见,并提出评价等次(好、较好、一般、差),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六)整理归档。经组织核查、实绩公示和实绩评价后,由专人负责对年度《实绩卡》及时收集归档,存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和政绩档案。

  五、管理结果的运用

  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情况与单位干部年度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绩效考核以及干部的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作为干部考察材料撰写的主要依据,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县委执行力办公室对县管领导干部执行力年度考评评分的直接依据加以运用。

  六、有关要求

  实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抓好落实。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将有关重要工作安排、工作情况通报、有关奖惩情况等报送县委组织部,以便组织部门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

  (二)领导干部个人要正确对待,认真履职,如实填报。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对工作实绩管理失真以及徇私舞弊、隐瞒事实真相的,一经查实,该考核对象当年度考评等次直接定为“较差”,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相关单位审核评价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不负责任、敷衍了事,严禁讲人情、走形式。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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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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