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我同学前几年购买房屋时,因资金不够计划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时,被告知有两笔九三从新圩农村信用社贷的款至今没有还,有信用不良记录,不能贷款;后我同学到蓝山县到农村信用联社反映,信用联社也确认、证实那笔贷款不是我贷的,并给我出具了一份盖有联社信贷部公章的证明,同时给予清除不良记录,但因不良记录信息资料已经上报到上海金融中心,短时间内不能清除,现已经又过去四年多,不良记录还没有清除,这严重地影响了我贷款、担保权益;请教我该怎么办?请专家给予指教,谢谢!
蓝山农商银行关于 “永州蓝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未及时清除不良信用记录”一帖的回复
网友“老监督员邹”8月20日在贵栏目反映“永州蓝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未及时清除不良信用记录”,我行获悉后,领导非常重视,董事长亲自批示由监事长落实并督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行及时成立了跟踪落实领导小组,董事长唐辉任组长,监事长唐庆贺任副组长,内审部负责具体落实,于8月21日及时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新圩支行(原新圩信用社),对《红网百姓呼声》中反应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但因网友反应的情况无具体的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借款金额以及联系方式,不能正确判断是哪2笔贷款,因此,我行不能及时对网友反应的情况采取具体的处置措施。
为维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消除蓝山农商行的负面影响,我行将在网上及时跟帖,希望网友能及时与我行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13874675142。得到网友回复信息后,如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我行将采取果断、快速的处置措施,为网友及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衷心感谢贵栏目和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
蓝山农商银行(章)
2014年8月22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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