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军兴同志,男,现年43岁,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24年的司法工作中,他一心扑在事业上,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一身正气树立形象,把青春和智慧献给人民的司法事业。他先后多次被评为省、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优秀庭长、办案能手等等。
一心扑在事业上
凡熟悉黄军兴的人都知道他为人低调,做事高调,无论在县法院,还是县检察院,他都是有名的“工作狂”。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一直是他追求的目标。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0年8月,他从师范毕业改行到县法院工作。那时他对法律和审判业务知识可谓知之甚少。为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做一名称职的法官,他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克服工学矛盾,坚持见缝插针自学,不懂的地方就向同事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他1994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了律师资格,1996年法律本科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再次取得湘潭大学行政管理本科学历,2013年取得湖南省委党校法学理论在职研究生学历。同时他笔耕不辍,先后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法学论文、调查报告近10余篇和数十篇新闻稿件。
在24年的司法职业生涯中,他以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先后办理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千余件,不论案件大小,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2010年8月,他主审了一起市中院交办的大要案件――陈华某开设赌场案。案情是这样的:自2005年至2010年4月间,被告人陈华某先后向湖南等7个省100余家电子游戏室提供赌博机,与他人合作经营赌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达1800余万元。由于该案作案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涉案经额巨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他深知责任重大。接案后,他连续工作了一个多月,认真查阅了18本共计5400余页的案卷材料,数次往返看守所提审被告人,多次接见辩护律师,两次与合议庭成员南下广州扣押和提取赃款,撰写案件审理报告183页……由于一切工作准备得详尽充分,加之他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娴熟的办案技巧,这起复杂的案子开庭仅用半天时间就审理完毕,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该案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彻底了结,为国家追缴赃款1600余万、罚金800余万元。该案的成功妥善处理,得到了市中院和省高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3年7月,他调入县检察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把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作为工作重点,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在首位,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他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县检察院2013年度的纪检监察工作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名列99个县直单位第一名。他本人也被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一切为人民着想
为百姓着想,以和谐为重,以民生为大。无论作为一名法官,还是一名检察官,黄军兴同志既要恪守法律的程序和原则,又要尊重普通百姓的法律诉求。一是不轻视任何一个小额案件,凡涉及百姓生活的案件,他都高度重视;二是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对待每一个人当事人;三是从人本出发,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20多年来,他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更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在他身上闪现了一个共产党人宝贵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一精神。
他在办理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2012年10月,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一起盗窃案中产生了分歧。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李宗某潜入被害人黄某荣家的杂房,在盗窃1辆摩托车后,顺手将一箱炸药盗走。绝大多数委员都主张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唯有他坚持应以盗窃罪和盗窃爆炸物罪两罪并罚。最后市中级法院采纳了他的处理意见。
一身正气树立形象
“办铁案,人民才放心;无私情,群众才满意。”这是黄军兴同志的座右铭。多年来,他始终做到严于律己、秉公执法和不徇私情。对于找到他要求关照的当事人甚至是一些亲朋好友,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只要符合法律,不讲情也坚决办;不符合法律,谁讲情也不能办。”为此,他得罪了不少人,也落了个“办事呆板”的名声。一次,他在办理一起携带数十万元银行资金潜逃的职务侵占案中,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的妻子先后多次托人情,找关系,甚至找到了一位县领导来打招呼,要求认定蒋某某有自首情节,以达到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目的,均被他一一严词拒绝。最后经合议庭合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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