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冤望雪”反映:蓝山县大洞乡梅溪村十年前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迟迟未得到法院判决抚恤金
2004年初,在大洞乡梅溪村的一路口发生一起摩托与摩托相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为本村村民刘先国和我叔叔刘先伟。事发之后刘先伟当场死亡(年仅23岁),而刘先伟则是轻微小伤,随后受害人家人为避免发生流血冲突,所以选择法院公了,经过一阵官司之后,法院判决刘先国应负全部责任,并要求刘先国给予受害人家人一定的抚恤金,然而对方为人霸道无理,拒不理会法院判决久久不负赔偿责任,之后经双方多次协商终不得果。受害人家人无力,多次请求法院给予帮助,法院不知因何缘由多次不予理会,致使十年之久此事件久久不能善终,为体现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望县政府能给予受害人一个公道!
蓝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蓝山大洞乡梅溪村10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至今未善终”一帖的回复
贵站“蓝山大洞乡梅溪村10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至今未善终”一帖我院于2014年7月17日获悉。本院党组十分重视,于第一时间对该案案卷进行调取。经核查:我院执行干警一直在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直在跟踪调查中(案卷中有详细的银行查询单)。在2014年7月16日上午,我院执行干警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执行申请人家属,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我们一直在努力查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同时请执行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我院执行干警将于第一时间执行到位。
此致!
蓝山县人民法院(章)
2014年7月18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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