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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的追求者——记湖南省蓝山县舜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忠伟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4-07-07 1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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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十余年来,他一心为民,练就了一双洞穿世事、锐利无比的慧眼;他一心普法,学校、企业、乡村和机关单位等地方到处留下了他宣讲法律、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的身影;他一身正气,为弱势群体维权辩护、调处纠纷,给他们撑起了一片蓝天,维护着党和国家法律的神圣与威严。他,就是被评为2009-2011年度永州市十佳优秀律师、2006-2010年度县普法先进个人的舜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忠伟。

  无私援助,扶弱济困

  2014年5月22日上午,在湖南舜国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迎来了四个特殊的人。原来,蓝山县塔峰镇中洞村肖某一家专程来感谢彭忠伟律师的无私援助,他们还送来一面锦旗——“鼎力援助、业务精湛”。在肖某一家看来,彭忠伟律师当之无愧。

  不谈报酬、不计得失,是彭忠伟开展法律援助一以贯之的原则。2013年的一天,彭忠伟接到蓝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为肖某工伤赔偿一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听了肖某父母因为肖某已构成特别严重伤残(类似植物人),但嘉禾县法院却以双方曾签有《调解协议书》,可不按法律规定赔偿为由,一审判决厂方不再另行赔偿,肖某父母不服判决,有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的情况后。彭忠伟律师赶紧放下手中的其它一切工作,夜以继日分类整理材料,研判分析案情,并从“肖某当时处于昏迷状态,其父母签协议是无权代理行为”、“协议内容不公平,对肖某不利,事后没有得到肖某的追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严谨的论证,提出了《调解协议书》应为无效的观点。他的代理意见被二审法院合议庭采纳,最终,二审法院依法判决厂方再赔偿肖某34万余元。

  蓝山县祠堂圩乡大兴村曾某2012年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失去了左臂,在交警队调解时,对方车主只愿意赔付少部分费用,与法律规定应赔付的金额相距太远,无法达成协议。获悉这一情况,彭忠伟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最终在原先调解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了残疾器具更换、维护等10多万元赔偿费用,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忠于法律,义无反顾

  “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彭忠伟的心里有一杆秤,孰轻孰重他很清楚。

  2010年,曾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但是办案机关却忽视了该案的一些疑点。接受曾某妻子的委托后,彭忠伟做了大量的阅卷工作。从起诉书和卷宗材料看,虽有受害人和不少证人的证言均指向是被告人曾某所为。但细心的他却发现了该案的遗漏之处,案卷没有被告人曾某的口供,也缺乏关键证人的辨认笔录。在会见曾某之后,多年律师执业的经验和职业的直觉让彭律师感到曾某并没有说谎,曾某应该没有做案的时间。通过深入细致地审阅案卷,彭忠伟律师发现了证据中一些相互矛盾和有暇疵的地方。为此,他多次向办案机关提出复核证据的请求,提出了曾某无罪的辩护意见。然而,做无罪辩护,让他感到了极大的压力,但忠实于事实和法律,是律师的神圣使命。二审期间,检察机关撤回了起诉,最终事实证明曾某无罪。面对无形压力,他义无反顾,坚持无罪辩护,用实际行动证实了自己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思想境界。

  宣讲法律,义不容辞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护法。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彭忠伟律师经常告诫身边的朋友及广大群众。

  近年来,彭律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骨干作用,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活动,多次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到县城及乡下各个学校讲法制课,先后到县一中、二中、职业中专、三蓝学校、所城学校、火市中学、竹市中学等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毒品的危害”、“正确利用网络”专题讲座,深入浅出的讲解,经典的案例,热烈的问答互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根据农民早出晚归的特点,他还坚持送“法”上门,利用晚上的时间,到毛俊村等农村为群众讲法律课,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同时,他还多次参与赴广东东莞的法律专项服务活动,为蓝山县外出农民工、蓝山籍在东莞发展的老板提供咨询和法律支持。

  律师的光荣使命在于使正义之光普照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彭忠伟律师始终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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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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