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是他急为民所急、忧为民之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是他夜以继日工作三十年如一日的本质特征;清廉,是他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在做人的基本准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少不了他的身影——他就是蓝山县司法局毛俊司法所所长曾仲春。
曾仲春,男,49岁,中共党员,自1994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扎根基层,兢兢业业,以其公正无私、忘我敬业、廉洁朴实、平易近人的品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较高的威望,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正因成绩突出,曾仲春多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县司法局的表彰, 2009年被评为永州市“十佳人民调解员”。
事无巨细,做群众的司法官
在毛俊司法所,总能看见曾仲春忙碌的身影。前来司法所办事的群众,都是反映些民本民生的烦琐事,都是一件一件要落实、要解决的“麻烦事”:电站垮坝冲毁农田赔偿、山林权属纠纷争执、邻里打架斗殴纠纷...... 上洞村蒋某化与蒋某立的山权纠纷,长达四年之久。二人于2010年年初砍树发生争执,经林业公安参与处理到毛俊政府调解不成功最后上诉到县调纠办,也未能妥善处理此事。2013年10月,曾仲春受理此案后(因曾仲春在毛俊工作期间受党委政府委派,在县城监控上访员的过程中,受工伤8级伤残,休假两年),认真梳理了案卷,与调纠办协调,帮助政府出谋划策,在领导批示的协调下终于将此案调解成功。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说了一句:“毛俊镇的曾所长不愧是能办事、办实事的司法官。”
认真履职,做群众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曾仲春既要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驻村计生等各项工作,又要做好司法所社会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本职工作,还要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2014年5月22日,洋田村的唐某某报案,邓某某用农达除死了他9分5厘香芋,要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调解,并且火气冲天要扣邓某某的三轮车,一场“战争”即将爆发。曾仲春等几位干部接警后迅速组织村干部,冒雨前往事发地,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并成功化解了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洋田村的村干部、当事人打心眼里高兴和满意。他们说:“司法所长办事这么认真,事事都想到咱老百姓的利益,第一时间化解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我们还有啥不满意呢?”
坚持信仰,做群众的好公仆
无论自己有多不顺心,曾仲春一直认为:把群众的工作做好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合格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是一个共产党员的信仰。曾仲春同志从事乡镇工作30年,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早期乡镇工作期间,曾仲春同志作为副乡长候选人落选,他没有怨言;后因公受伤评残,县民政局上报市局未获批准,他仍然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要求做好自己的司法行政工作;看到和自己一起抓政法维稳工作的同事都因政绩突出得到了晋升,而自己仍然还是一个科员所长,他虽然也有过短时的茫然和委屈,但他能及时调整心态,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听从党的指挥。正如毛俊村党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廖仁旺所说:“曾所长这个人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工作扎实、体谅群众,做群众路线,能在基层辛勤工作30年,我是佩服的。”
正气担道义,执着铸忠诚。曾仲春所长无怨无悔地把青春奉献给了崇高的司法行政事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坚定信念,诠释着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无私奉献的人生追求!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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