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群组办〔2014〕46号
关于对廖小红等13名同志违反“十条禁令”和有关规定的处理通报
4月15日,市作风暗访组对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暗访,发现廖小红等3人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QQ聊天。5月9日“永州廉政网”对此进行了通报。另3月以来,县作风暗访组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执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十条禁令”情况进行了暗访,发现有部分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共蓝山县委、蓝山县人民政府《蓝山县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文件的规定,现对廖小红等13名同志违反“十条禁令”和有关规定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处理并通报批评处理的8人
1、廖小红,女,县农合办职工,现为县农合办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4月15日下午上班时间在QQ上和网友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2、陈秋菊,女,县农合办职工,现为县农合办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4月15日下午上班时间在QQ上和网友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3、李勇军,男,县农合办职工,现为县农合办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4月15日下午上班时间在QQ上和网友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4、陈明忠,男,现为县教育局专职司机。3月21日下午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5、曹志英,男,县发改委职工,现为县发改委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3月25日下午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6、邝兰桂,男,现为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楠市交管站职工。5月7日下午上班时间在县城环城路206号临街店铺门口与人打字牌。
7、李冬,女,现为县经济开发区职工。5月8日上午上班时间在电脑上观看影视剧。
8、黄昌盛,男,县公安局科员,现为国土执勤室干警。5月8日上午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二、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处理的3人
1、钟韵娟,女,现为县中心医院职工。3月25日下午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2、厉小兰,女,现为县中心医院职工。3月25日下午上班时间在电脑上听音乐。
3、陈国安,男,现为县科协专职司机。5月7日上午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三、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的1人
全玉信,男,现为蓝屏办事处职工。5月8日下午上班时间实际去向与去向公示栏不符(后证实请假但未出具请假条)。
四、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的1人
唐凤菊,女,现为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科员,5月7日上午上班时间在电脑上观看影视剧。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十条禁令”和其他纪律规定,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扎实推动“纠四风”改作风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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