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恳请发放蓝山县吃财政饭人员的津补贴!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4-06-17 08:38:17
—分享—

  网友来信:恳请发放蓝山县吃财政饭人员的津补贴!

  我们蓝山县吃财政饭的人都被蓝山县财政局欺骗了,哄倒了!湖南省第一次规范吃财政饭人员的津补贴时,虽然省里有规充,但蓝山县财政局却把应该保留的老区补助和燃气补助及交通费补助全部砍掉,不给发放!湖南省第二次规范吃财政饭人员的津补贴时,省里规定每人最底不低于一万八千元一年,但蓝山县财政局却贪汚政策,按人平一万七千六百元一年发放,按全县一万人吃财政饭计算,一年为四百万元,从2008年到2013年,共少发放我们二千四百万元.湖南省第三次规范津补贴从2014年元月份开始,据说标准是每人每年不低于二万四千元,时间已过去半年了,蓝山县财政局仍没有动静,沒有给吃财政饭的人员发放.真不知道他们把贪污政策少发的钱搞到哪里去了.弱弱地请求近两任财政局局长:梁有余和吴友忠,现在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的年节费都不准发放了,那就请把克扣我们财政供养人员的津补贴发给我们吧!我们可怜啊!!我们要养家糊口呢!!!

  

蓝山县财政局关于“恳请发放蓝山县吃财政饭人员的津补贴!”一帖的回复

  网友发帖称“恳请发放蓝山县吃财政饭人员的津补贴!”,我局获悉后,局领导十分重视,当即安排专人调查了解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第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情况:蓝山县2007开始实施第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中纪发[2007]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蓝山县拟订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并报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蓝山县2008年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蓝纪联[2008]1号)”,实施了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文件明确了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及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的津补贴项目外,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和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而老区补助、燃气补助及交通费补助不属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及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的津补贴项目,县财政局完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以网友所述“蓝山县财政局却把应该保留的老区补助和燃气补助及交通费补助全部砍掉,不给发放!”与事实不符。

  2、关于第二步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情况:根据湘财综[2012]29号“关于明确县市区机关单位公务员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指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县市机关单位公务员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指导标准为12000-18000元/人/年,我县拟订了《蓝山县机关单位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蓝山县机关单位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批复”(永政办函[2013]146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机关单位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按年人平17600元执行。2011至2013年,全县机关单位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和市里批复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不存在网友所述“县财政局贪汚政策少发放二千四百万元”的情况。

  3、关于第三步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情况:省里 “关于市州、县市区机关单位启动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14]11号)文件规定市州、县市区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原则上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文件精神,我县已于3月底由县人民政府行文“关于批准《蓝山县2014年度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请示”(蓝政[2014]91号)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并在4月份就相关情况向省财政厅作了详尽汇报,近日又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咨询实施办法的批复情况,省、市相关部门回复是正在审批当中。待省、市批复我县方案后,我们将会严格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制订实施细则,统筹安排资金,确保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实施到位。

  4、关于过年过节费发放的问题:根据监察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2013年第31号)的有关规定:其中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为此,我县按要求停止发放了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年节费。

  衷心感谢网友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蓝山县财政局(章)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本文链接:http://www.lsxw.org.cn/content/2014/06/17/993293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蓝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