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群组办发[2014]45号
部分单位干部作风情况督查通报(第九期)
6月6日下午,县活动办、作风办组织多个督查组,对部分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核查单位班子成员的工作状态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纪律管理,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情况整体较好。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广播电视台(网络有限公司)、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县移民局等。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工作去向明了,督查组分别对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状态、工作去向进行了核查,核实的结果属实。
但是在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未按时到岗到位的人员有:
县物价局盘周敏2:40到岗,何艳菊2:50到岗;县烤烟办邓贻造、曾凡军2:50还未到岗。县农机局副局长李贵仁及唐召石、黄震、雷建军、李旭、杨沅竹等5名干部职工下午未到岗。根据有关规定,对以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的有:
县物资集团总公司保卫股股长肖军3:30在办公室看影视剧;县公安局二楼一名见习协警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根据县委“十条禁令”的规定,将对以上人员进行严格问责。
3、在督查中还发现,县森林公安分局无签到制度,局主要领导工作去向与工作状态牌显示不符;有个别单位的请假条,无相关领导的审核签字,请假程序不规范。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县委“十项规定”和“十条禁令”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制度,落实好签到制、工作去向提示制度和请销假管理等制度。不能让单位工作状态牌疏于管理,流于形式,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工作去向要与工作状态牌上所显示的相符。
中共蓝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本文为蓝山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