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群组办发〔2014〕28号
违反“十条禁令”工作人员处罚通报(第四期)
4月25上午,县委活动办、县作风办组织多个督查组,对部分县直单位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了专项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两起违反县委“十条禁令”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8点20分左右,督查组在县畜牧水产局四楼办公室,现场拍摄到县畜牧水产局工勤人员李高星上班时间戴着耳机在玩电脑纸牌接龙游戏。
2、8点25分左右,督查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广新局服务窗口,现场拍摄到县文广新局干部郭元昌上班时间戴着耳机在玩斗地主游戏。
根据县委“十条禁令”第三条“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看电影、炒股票、玩游戏......”以及“全县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令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是领导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当年度考核一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之规定,相关职责部门将给予郭元昌、李高星2人如下处分:县人事部门2014年度考核时,评定郭元昌、李高星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并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相关劳动纪律法规落实年度考核规定。
目前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推进,各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宣传发动、集中学习,大都能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主动地清除自身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但仍有部分干部职工自以为不是领导干部,置身活动之外,我行我素,无视“规定”和“禁令”,触碰制度纪律的高压线。县委活动办要求各部门单位必须始终聚焦作风问题,立查立改:一是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明责任,严肃纪律,树正气,刹歪风,敢抓敢管,真正做到在作风建设上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以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二是要加强教育,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要紧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要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利益观、群众观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好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形象。
中共蓝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来源:蓝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