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述评之一:牢牢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来源:县纪委 编辑:李宗凯 2016-08-15 15:36:26
—分享—

  2016年上半年,蓝山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践行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力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系列述评之一:牢牢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从严治党必须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担负起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扎实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惩治腐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县委印发《中共蓝山县委、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意见》,开出责任清单,从县“四大家”班子及其成员到16个乡镇(街道办)党委(党工委)、81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73个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层层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转发了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责任报告和廉政谈话工作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函询谈话、述责述廉、定期报告、考核评估等制度,不断完善明责、督责、考责、追责为一体的完整闭合责任链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被问责。

  勇于担当,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使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县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县委书记率先垂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截至7月底,县委共召开6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次,作出工作批示4次,县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内法规3次,集中观看廉政警示片2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责无旁贷地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于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得到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全县人民的广泛认可。

来源:县纪委

编辑:李宗凯

阅读下一篇

返回蓝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