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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出严规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陈志佳 编辑:李宗凯 2015-04-16 09: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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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4月16日讯(通讯员 陈志佳)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日前,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出台了《蓝山县2015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乡镇党委政府、国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察、发改、住建、环保、安监、房产、城管、工商、电力、供水等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肩负的职责等作了严格规定。

  《办法》规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予以措施保障。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国土资源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设置奖项,兑现奖罚。二是实行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各乡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奖励工作经费,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中给予加分;土地执法罚没收入,按50%的比例返回给乡镇。三是实行工作经费扣减制度。各乡镇发现新增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用土地以及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未及时依法处理到位的,扣减工作经费。四是实行联合执法监管制度。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五是实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对所联系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制度。

  《办法》强调,对耕地保护不力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乡镇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由于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地质灾害防治出现较大事故以上的,违法占用耕地按乡镇类别进行划分,一类超过2亩、二类超过1亩、三类超过0.5亩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两处以上的(包括两处),年度内取消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办法》结合实际,每年修订完善一次,自2012年来,我县已连续出台四年,促使全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国土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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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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