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4月7日讯(通讯员 杨书郎)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县政法委、县武装部和新圩镇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新圩镇竹山村就该村黄氏兄弟因财产继承权争议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庭外调解,成功调处这一民事诉讼案件。
竹山村黄氏兄弟因对父母遗留房产继承权存在争议而引发矛盾,经乡村两级多次调解无效,后上诉至县人民法院,经一审判决后不服,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这是一起亲兄弟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应只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应该为促进和维系诉讼双方的亲情发挥积极作用,所以主张先进行庭外调解。在调解现场,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条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诉讼双方的沟通解释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使案件顺利终结。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杨书郎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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