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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8.16”特大洪灾赈灾募捐活动的通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3-08-26 09: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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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蓝山县委办公室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8.16”特大洪灾赈灾募捐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

  8月16日,受11号台风“尤特”影响,我县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袭击。截止8月21日23时,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受灾(山区受灾尤其严重),受灾人口13.97万人(其中瑶族3.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84万人,因灾死亡9人,失踪1人,受伤105人;倒塌房屋4858间,形成危房5873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0.013万亩,其中成灾面积6.309万亩,绝收面积1.178万亩;畜牧养殖业、水利设施、道路交通和通讯设施损毁严重,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8.18亿元。为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支援灾区群众重建家园,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8.16”特大洪灾赈灾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安排

  各乡镇场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募捐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急灾民之所急,帮灾民之所需,在8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内部开展募捐活动,积极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重建。同时,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主动联络在外蓝山籍人士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投入赈灾募捐活动,为灾区重建出钱出力。

  二、募捐捐款(物)方式

  县人大办和县政协办要积极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捐款捐物,各乡镇场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要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各单位各系统县内所捐款物以战线为单位,在8月30日之前统一汇总交县慈善总会;县外联络所捐款物统一汇总交县红十字会。

  1.蓝山县慈善总会(地址:县民政局四楼,联系电话0746—2210363,节假日不休),蓝山县慈善总会在中国建设银行蓝山县支行开设的专户,账号:43001595071052500683,凭缴款单到蓝山县慈善总会换取专用收据。

  2.蓝山县红十字会(地址:新民路48号县疾控中心大院内,联系电话:0746—2219613,节假日不休),蓝山县红十字会在蓝山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专户,账号:91092340001619571012,凭缴款单到蓝山县红十字会换取专用收据。

  届时县委、县政府将依捐款捐物凭证颁发捐款(物)纪念证书,对捐款(物)数额较大的企业和个人在赈灾晚会上公开颁发捐款(物)证书,以示鼓励。

  三、切实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组织和捐赠款物的监管使用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要坚持捐款捐物自愿原则,切实加强对赈灾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带着对灾区人民的深厚感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明确领导和专人收集管理好募捐款物。原则上,各单位集体和个人不重复捐赠款物。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员,加强与外地蓝山籍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络,以筹集更多的善款。同时,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各类救灾资金和社会捐助。要切实加强对募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募捐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项储存、专款专用。

  募捐热线:0746—2210363;0746—2219613

  中共蓝山县委办公室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本文链接:http://www.lsxw.org.cn/content/2013/08/23/9940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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