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10月31日讯(通讯员 黄俊强) 无知少年梁某自以为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后,外逃藏匿近两年,同案犯被判服刑就不追究自己法律责任了,谁知到派出所补登户口却是自投落网。
2010年12月7日,梁某伙同曾某等3人在县城蓝城上郡文廷苑H座楼梯间内,将一辆红色铃木豪爵摩托车盗走。后将盗来的摩托车以1800元低价卖给宁远县邓某,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为人民币4777元。案发后,梁的另两名同伙先后被抓并判刑服狱。2012年10月30日上午,梁到县公安局祠堂圩派出所补登户口,户籍民警对其户口情况进行调查时,其神色慌张,语无伦次,户籍民警及时向所领导汇报,随即将梁抓获。因梁作案时未满16周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梁作出了治安拘留处罚。(黄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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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俊强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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