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2-07-04 09:27:55
新蓝山
—分享—

  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的

  通                   告

  蓝政函[2012]34号

  为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清理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9月20日

  二、清理对象:全县范围内的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即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超期未动工开发建设,或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低于总投资额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建设用地。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6日止,凡属上述清理对象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请持土地使用证或批准用地的有关资料到蓝山县国土资源局申报登记(联系电话:2226771),领取《蓝山县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申报登记表》,申报登记情况。7月16日至9月20日,县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地藉档案资料及申报登记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逐宗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方案,对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和不配合调查处理工作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蓝山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本文链接:http://www.lsxw.org.cn/content/2012/07/04/994797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蓝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