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1月27日讯(通讯员 卢康蕾)1月27日,春节假期前的最后一天,十余年信访老户李某某向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送上一面锦旗,以此表达对执行局公正高效、为民服务的感激之情。
2007年4月11日,被执行人罗某某及其家人在市场上卖菜,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妻则在他们对面的摊位卖菜。因一位顾客买菜而发生了口角纠纷。争吵中,双方互不礼让,罗某某与李某某喊的人相继来到争吵现场后,被执行人罗某某伙同他人持菜刀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兄弟砍伤。该案判决被执行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李某某及其兄弟13215.42元。由于李某某长时间未收到赔偿款,遂向蓝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罗某某在监狱服刑,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便依法终止了此次执行程序。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未实际获得赔偿,从此踏上了长达十六年之久的信访之路。
2024年11月,开展“秋冬风暴”专项执行行动以来,蓝山县人民法院对涉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于李某某等一系列涉执行信访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确定了包案领导和责任干警,负责处理、化解具体案件。
2024年12月4日,经执行恢复审查,蓝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某的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并联动民事庭,对被执行人罗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做其思想工作,最终罗某某认识到利害关系,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将该案赔偿款及滞纳金27857.12元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涉执信访案件执结完毕。
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办群众之难事,解群众之难题,全力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卢康蕾
编辑:陈真
本文为蓝山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lsxw.org.cn/content/646945/62/14668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