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9月9日讯(通讯员 邹国清)9月8日,蓝山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新圩镇政府、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在提前勘察确定的安全区域销毁残留在废弃厂房中的爆竹1100余件、半成品250余箱、引线30余件,“打非”产品26件。
7月11日起,蓝山县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积极行动抓落实;整治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和批发企业96家,发现并及时整改隐患22处,限期整改4处;查处副食店存放烟花爆竹并无证经营3处,扣押收缴烟花爆竹51箱;排查废弃厂房26家,新圩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在废弃厂房中排查出了残留在厂房中的爆竹1100余件,半成品250余箱,引线30余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安办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除安全隐患相关准备工作。
此次销毁行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聘请具有销毁经验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技术人员实施,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配备消防车等应急保障装备,确保整个销毁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自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蓝山县以安全隐患排查为抓手,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通过部门联动、乡镇排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蓝山县将持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以宣传教育、日常监管、有奖举报、“打非治违”等方式,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来源:蓝山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邹国清
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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