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卢康蕾)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东省东莞市异地执行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两起案件均为同一名申请人黄某淳,涉案金额达七十余万元。
在黄某淳与蔡某杰、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由蔡某杰、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费用13.5万元。因蔡某杰、某公司逾期未履行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黄某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蔡某杰有和解意愿,通过“面对面”的耐心沟通交流,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严肃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罚款、拘留、失信惩戒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其认识错误,积极履行义务。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调解,被执行人意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将欠款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在黄某淳与陈某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二审法院判决由陈某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等费用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及时还款。为维护自身利益,黄某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陈某南态度消极,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借款。面对其推诿、拖延甚至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表示将对其采取异地拘留措施,陈某南仍不为所动。在送拘途中,陈某南态度发生转变,提出自己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是需要分期履行。双方再次协商,制定了分期履行计划,并签订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的妻子及儿子承担保证责任。至此,该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路虽远,执行必达!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蓝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发挥跨地区执行合力,以高度的责任心、高效的行动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卢康蕾
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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