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已至,为加强校外托管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风险和安全隐患,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蓝山县教育局向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温馨提示如下:
一、选择合法机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经营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消防验收(备案),提供餐饮服务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设施和场所应符合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请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认真甄别,不参加无证无照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
二、知悉有关政策,增强消费保护意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71号)的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并保留好合同文本及缴费发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抵制违规托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我们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构筑更加坚固的安全防线。感谢您的支持!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蓝山县教育局
2024年9月5日
来源: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蓝山县教育局
编辑: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