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9月30日讯(通讯员 史玉林 欧阳丹婷)9月29日,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李某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李某后悔不已。
此前该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县城广场街蓝城上郡路段时,发现李某擅自挖掘人行道;执法人员立即出示执法证,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向李某下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李某立即进行整改和接受询问调查。
经调查核实,李某未经批准擅自挖掘人行道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教育,李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愿意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行政处罚。该局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李某进行了罚款处罚。
据悉,该局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管理队伍开展道路巡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实行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史玉林 欧阳丹婷
编辑: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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