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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在县城中心城区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雷思 2023-12-05 1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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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城中心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城市扬尘和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对出行和环境的需求,经深入调研,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在县城中心城区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2308605989@qq.com

邮寄信件:蓝山县南平路245号(交管大队办公室收)

电话:0746-2269124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1月7日

附件:《关于在县城中心城区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关于在县城中心城区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县城中心区域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环境,减少因机动车拥堵造成的大气污染,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安全畅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中心城区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禁行时段

每日7时起至22时止,为限时禁行时间。

二、限时禁行区域及道路

1、蓝山大道(不含)以东、南平路(含)以南、古城路(含)、城东南路(含)以西、舜乡路(含)以北范围县城中心城区内所有道路、背街小巷。

2、塔峰东路(供销超市至塔下寺桥头段)、舜水路、工业大道(567超市至南平路口段)。

三、限时禁行车辆类型

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货运机动车、轮式工程机械及车身虽不够6米的农用拖拉机、低速货车等。

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时禁行限制。持限时禁行通行证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时间、路线通行。

四、违反限时禁行措施处罚

凡属限时禁行范围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进入限时禁行区域及道路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条件

对在禁行时段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县城中心城区的限时禁行车辆(市政、自来水、煤气、通讯、医疗救护、电力抢险抢修、交通故障施救车辆;环卫、绿化、园林等专项作业车辆;绿色食品供应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重中型货运汽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轮式工程机械车;石油、液化气供应等车辆),需按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

六、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方式

个人登陆手机交管“12123”APP,企业用户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企业端申领限时禁行车辆通行证,或者直接到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现场提出申请。

七、禁行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2月5日

来源:蓝山新闻网

作者:蓝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雷思

本文链接:https://www.lsxw.org.cn/content/646756/97/13327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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