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新闻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卢康蕾)1月14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发布一期打击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犯罪专题布告,以司法之力向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亮剑,传递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
布告精心选取了蓝山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盗伐、滥伐林木典型案例,清晰阐释了盗伐林木犯罪的法律界定、量刑标准及相应法律后果,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广大群众直观知晓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法律代价。其中一案系四人违法盗伐林场经济林木,法院依法判决四人犯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为强有力震慑盗伐林木的犯罪行为,蓝山县人民法院将宣判地点选在案发地大桥瑶族乡集市上,通过“庭审进乡村、宣判在现场”的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布告共印发3000余份,广泛张贴于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村务公开栏、农贸市场、交通路口、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让群众在日常出行中就能便捷了解布告内容,实现“抬头可见、驻足可学”的宣传效果。

“发布专题布告不仅是对盗伐林木犯罪的有力震慑,更是一次面向全民的生态法治宣传教育。”下一步,蓝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一方面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用最严格的司法手段惩治相关犯罪;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案例解读等形式,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
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卢康蕾
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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