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县城社区、城中(郊)村在创国卫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以及省、市驻蓝单位对社区、城中(郊)村创卫工作的联系帮扶力度,根据《蓝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优化整合资源,共建共创,改善社区、城中(郊)村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二、工作安排
县级领导和县直各单位以及省、市驻蓝单位按相关原则,分别与县城6个社区、17个城中(郊)村联系帮扶。以县城各社区、城中(郊)村为基本创建单位,原则上每个社区、城中(郊)村安排2—3名包干联系县级领导和5—6个后盾单位负责包干帮扶,排名最前的帮扶单位确定为牵头单位。包干联系县级领导为所联系社区的具体召集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包干帮扶社区、城中(郊)村创国卫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包干社区、城中(郊)村创卫帮扶工作负总责。社区、城中(郊)村创国卫工作由社区、城中(郊)村整体负责和组织实施,由联系帮扶单位协调推进,总体上由各业务部门检查督促和服务指导。
三、帮扶内容
1.健全健康教育网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加公民的健康知识,提高公民的文明卫生意识。
2.辖区内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地面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漫流、无瓜皮果核、无烟蒂纸屑、无废弃物、无旱厕等。
3.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规范电力、通讯、电视线路,协助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疏通修整排水管道。
5.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做到辖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6.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日、环境卫生清扫日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包干帮扶领导对所联系社区、城中(郊)村的创卫工作要经常过问、经常协调、经常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社区、城中(郊)村内开展协调检查工作。县直各帮扶单位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积极参与社区、城中(郊)村的各项创卫活动,帮助解决在创卫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增加投入。县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力求将项目安排到县城各社区和城中(郊)村;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县城社区和城中(郊)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卫管理工作;县直各联系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帮助社区、城中(郊)村协调解决创卫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各社区、城中(郊)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整合资源,筹措资金,搞好本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卫管理工作。
五、奖惩措施
包干帮扶工作由塔峰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社区(村)每月考核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上报县创卫办;县创卫办对塔峰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村)的考核评比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全县考核通报中一并通报。考评奖惩按照《蓝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考评奖惩办法》执行。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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