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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县检察院:三举措提升执行力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李志强 编辑:李宗凯 2015-06-24 09: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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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6月24日讯(通讯员 李志强)  今年以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提高执行力,以执行力促发展、以执行力促法律监督能力和公信力的提高,全面推进检察工作。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该院从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能力。一是结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警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做好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自觉落实好各项检察工作,提高落实执行力的自觉性;二是通过邀请省市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院领导进行业务辅导、开展讨论和干警结合工作岗位自学等形式,切实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适时安排干警外出学习考察,切实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警实战能力。

  建立提高执行力的长效机制,提高执行效率。一年来,该院着力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加大提高执行力的机制建设,从制度上保障执行力得到落实,提高执行效率。该院建立和健全《重大工作事项按时办结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制定《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切实完善责任追究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同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廉洁执法承诺制,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办案一线。并出台《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办法》,规范监督行为,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还建立和完善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做到从“入口”到“出口”每个环节都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加强检察督察,确保执行力的落实。一是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实行检务督察制度化。制定《检务效能监督制度》,对检务督察的内容、监督方式、督察的责任部门等作出规定,规范检务督察;二是检务督察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对执行考勤、卫生、后勤等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督察,对督察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实行动态目标管理,对党组会议、全院干警会等安排的工作,纳入动态目标管理范围,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考核、同检查,并且围绕全年检察工作目标,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促,推进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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