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执办发〔2015〕1号
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015年2月,县委下发了《中共蓝山县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的意见》(蓝发〔2015〕3号)、《中共蓝山县委印发<蓝山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蓝发〔2015〕4号)文件,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中共蓝山县委办公室、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蓝山县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蓝办发〔2015〕3号)文件,就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根据确定的考评对象和内容制定本单位的考评细则。
1.各乡镇场、县直科级单位党政正职(含处级领导兼任或高配处级单位)执行力情况考核评估细则要围绕县委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重大项目的推进和落实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情的处置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等7个方面来细化考评指标、明确考评分值以及考评的方法。
2.各乡镇场、县直科级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执行力情况考核评估细则要围绕县委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单位党政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和单位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重点项目的推进和落实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等5个方面来细化考评指标、明确考评分值以及考评的方法。
3.县直部门所属非独立核算副科级单位和重要岗位股室主任(股长)的执行力情况考核评估细则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单位党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等3个方面来细化考评指标、明确考评分值以及考评的方法。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考核评估细则,认真界定和细化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做到考核目标明确,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准确,使考核评估细则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执行力考评机制。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考核评估细则报县委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办公地点设县档案局四楼,原蓝山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6—2221998
中共蓝山县委加强干部队伍
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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