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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评估细则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2015-06-23 1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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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截止目前,下列单位能严格按照蓝执办发〔2015〕1号精神,于2015年3月20日之前上交了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实施细则,执行有力,予以通报表彰:

  县直各单位有:

  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党校、史志办、档案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联、科协、检察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计生委、文化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信访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农机局、农业开发办、经管局、市场服务中心、水电公司、就业服务局、商业事务办、物资事务办、能源办、中心医院、民政局、公用事业局、卫生监督所、红十字会。

  乡镇场办事处有:

  蓝屏办事处、总市办事处、土市乡、洪观办事处、毛俊镇、新圩镇、田心办事处、所城镇、大桥瑶族乡、汇源瑶族乡、太平圩乡。

  根据3月18日召开的我县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工作会议要求和目前上交的情况来看,经县委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根据蓝发〔2015〕3号、蓝发〔2015〕4号、蓝办发〔201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迅速拟定或进一步修订完善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务必于4月10日之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上交县委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szxl2015@126.com。如逾期未上交的,将视作政令畅通不力,给予单位各领导班子年终干部执行力考核每人扣0.5分处理(各单位的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可参照附件样稿拟定)。

  2.根据蓝发〔2015〕3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设立专栏,公开各自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承办责任人及投诉渠道,公开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措施、处理结果和反馈意见。

  3.根据蓝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执行力建设宣传工作。要广泛利用单位板报、宣传栏、户外广告、机关单位电子屏等,大力加强宣传。同时,要善于总结、培育典型,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活动简讯要及时向执行力办公室投稿。

  4.为方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的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调,请各单位选定一名联络员加入蓝山县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群,群号:362048016,联系电话:0746—2221998。

  附件:蓝山县某单位干部队伍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参考稿)

  附件

  蓝山县某单位干部队伍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

  (参考稿)

  导语

  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三、考核对象

  四、考核内容:

  1.共性(政令畅通情况)

  2.个性:履行工作职责、重大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备注:具体考核内容结合单位实际、考评对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县执行力考核指标拟定。)

  五、考核方式及方法:

  1.考评采取百分制。采取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的办法计分。共性工作20分、个性工作50分、测评分30分,其中分管或联系县级领导测评10分;党政正职测评10分;单位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测评10分。

  2.实行半年(或季度)一考评,年底结总账,每次考评各占50%(或25%)。

  3.加减分项目。

  (备注:分值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设定)

  六、考评等次及奖罚措施。

  1.考评等次。

  2.奖罚措施。

  附件:

  1.考评对象情况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股室乡镇村点。

  2.执行力考评评分表(参考县执行力考核评分表及具体考核对象岗位的工作职责拟定)。

  注:被纳入执行力考评的34个县直单位部门所属非独立核算副科级单位及重要岗位股室的股室负责人要列入考评对象。

  中共蓝山县委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来源:红网蓝山站

编辑:李宗凯

本文链接:http://www.lsxw.org.cn/content/2015/06/18/9924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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