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一个法院的干警没有不知道翟树全,他是一位法官,是农安县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荣获2009年度“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11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今年又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每个人对翟树全的事迹都有自己的看法和理解。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感觉是陌生,上网搜索查询了翟树全的相关事迹,深感其几十年如一的坚持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基层群众。
从人民教师转身人民法官,工作的风格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一小会儿是不难的,坚持几十年确实很难的。对于我们年青一代人来说,社会的诱惑很多,外面的花花世界是那么吸引人,让很多人难以自拔,网络世界的独特性也让不少人深陷其中。试问有多少人能够耐住寂寞,坚守岗位,踏踏实实地工作,不断努力学好自己的本事。翟树全就像一盏大海中的明灯,指引着我等年轻一辈真抓实干,努力奋斗。
法院的工作强度相比很多单位是要大一些,要复杂一些,更接近群众,而群众来法院一般都是为了要公道、要解决纠纷。因此,法院工作既是神圣的,同时也是不容易的。不少人被这些困难吓倒,要不离开了法院,要不沉沦了,当也有不少的勤奋的同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翟树全就是其中的一个。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20多年来,翟树全同志默默地践行着“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司法理念,以化解矛盾、稳定社会为目标,自觉地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他注意学习研究调解艺术,能够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翟树全同志的工作态度值得我们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学习,他的工作方法也值得我们学习。
从他的身上,我看到,心中要有一个服务大众的信念,从他上身,我看到要有一个坚守坚持的决心。对社会,对人民贡献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翟树全同志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苏敏)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苏敏
编辑:李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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